1、孙志刚和收容所
孙志刚死了一年多了吧,他注定是 要进历史书的。一个普通人的死,结束了“良好运行”了10多年了的“收容遣送办法”。然而孙志刚也不完全是一个普通人,他 是一个大学生。人所共知,这个办法实行了那么久了,孙志刚可以算做死在收容所里的最后一人,但是绝不是第一人。之前死的人,为什么没有引起社会的关注呢?
原因也许在于,之前那些人虽然死了,但是他们确实是盲流。盲流死了也就死了,无所谓。大学生不同了,大学生是国家花了大量的钱培养出来的,是国家和社会的财富,是不能被当作盲流的。
所以,原来,问题不在于有人死在收容所,而在于,死在收容所的不是盲流,是一个大学生。
2、卖淫的处女
处女当然可以卖淫,所谓的开苞,就是说出卖初夜。然而,处女卖过淫了以后,仍旧是处女,那就是天下奇闻了。
问 题是中国幅员广阔,确实盛产这样的新闻,随便找个搜索引擎一搜索,你就可以找到几十个不同省市处女卖淫案。案情各有曲折,但是核心要点是一样的,被公安 机关拘捕处罚的卖淫女,居然是个处女。一个笑话说,一次跳楼不死,那是幸运;两次跳楼不死,那是偶然;三次跳楼不死,那就是一种习惯了。第一次我看到处女 卖淫的报道,我觉得那是奇闻,第二次觉得偶然,三次四次之后我也开始习惯了。
有人说出现这样的事情,至少说明上天是很公平的,没做过就是 没做过,法律不会冤枉好人的。但是如果我是女人,我想我不会这么想。当然如果我守身如玉,我一 辈子是一个处女还好说。如果我被人强奸过,或者我结过婚,抑或者,我有过婚前行行为,这些东西在道德上怎么评价我不管。但是这些东西不能证明我是妓女吧, 不是处女的都卖过淫么?
所以问题在于,如果公安机关指控我是卖淫女,唯一能救我的只有处女膜了。
3、被打的港商老太太
今天,又从火炬那里知道了一个奇闻,一个香港的老太太,在北京的雅宝大厦买东西,居然被卖东西的人给打了。这尚不离奇,离奇在于,这个老太太被打的原因是,她说“我是中国人”。
请参看报道:
北京雅宝大厦拒绝国人 女港商坚持国人身份被打

“他一拳打到我的左眼,我立即晕倒了。”王笑菊说着哭了出来。她说,打人的是一个60岁左右、长得很强壮的男子。王笑菊在地上昏迷了十几分钟,醒来后挣扎着到楼下,随后报警。
老 太太,很气愤,要是我的话,我也气愤。中国人怎么了?何况,我们是中国人踩在中国的土地上,居然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。老太太很生气,说打算把投资北京的 1000万,投到天津去(这里,我谨代表家乡天津的人民,向打人者致谢)。有关单位据说已经开始处理这个事件。某大学教授对这件事情评论称,改善投资环境 不光是政府的责任,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(白痴,这和投资环境什么关系啊!教授就这个水平?)。
其实,说起来,这个雅宝大厦也不是第一次上新闻了(请参看报道:北京雅宝路市场多数商铺挂牌拒绝同胞入内(图))。但是报道了,有什么用呢?现在还不是这样,雅宝依然故我,而且越来越嚣张。这说明什么?
说明,上次报道的时候没有顾客挨打......
不,应该说,说明上次没有来自香港的顾客挨打......
在大多数貌似盲流的有志青年没有拿到大学文凭之前,在大多数40岁以下的妇女没有再造处女膜之前,在大多数逛高级商场的顾客还没有香港永久居留权之前,我只能说,这世界离大同尚远,大家还是小心谨慎的活着吧!
至少,应该注意自己的仪表,看起来不要象个盲流才好,毕竟被人冤枉卖淫还有被打都只是小事,保住我们的小命才是最要紧的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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